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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艘“浙江宁波舟山港”籍国际船舶登记入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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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艘“浙江宁波舟山港”籍国际船舶登记入列

首艘“浙江宁波舟山港”籍国际船舶登记入列

潮新闻 通讯员 洪宇翔 孙耀楠(sūnyàonán) 记者 王凯艺 日前,宁波(níngbō)远洋运输(yuǎnyángyùnshū)股份有限公司“新明州18”轮获颁浙江自贸试验区首套国际船舶登记证书,标志着首艘“浙江宁波舟山港(gǎng)”籍国际船舶正式登记入列(rùliè)。“浙江宁波舟山港”也因此成为我国第10个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,为宁波舟山港加快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注入(zhùrù)新动能。 船舶国际(guójì)证书。通讯员供图 船籍相当于船舶(chuánbó)的“户口”,船籍港则(gǎngzé)相当于船舶的“户口所在地”。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。海事部门表示,“浙江宁波舟山港”国际船舶登记在外资股比限制、船舶检验制度等方面更加(gèngjiā)开放(kāifàng),船舶登记流程更加便捷(biànjié),将吸引船舶运营主体(航运企业)在自贸试验区注册落户,带动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。 根据《浙江(zhèjiāng)海事局关于实施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(shìyànqū)(shìyànqū)国际(guójì)船舶登记的通告》,自5月14日起,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实施国际船舶登记。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进行国际登记的船舶,其(qí)船籍港统一为“浙江宁波舟山港”,宁波海事局是浙江自贸试验区内唯一的国际船舶登记实施机关。海事部门设置“自贸区专窗(zhuānchuāng)”,指定专人提供全程(quánchéng)导办、全面指导企业申办国际船舶登记政务事项。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、营运过程中涉及的海事、交通、船检等政务事项实行同步办理、并联(bìnglián)审批。 “新明州18”轮。通讯员供图(gōngtú) 国际船舶登记试点项目是浙江(zhèjiāng)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的核心改革任务之一(zhīyī),也是贯彻落实《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(shāngpǐn)资源配置枢纽建设(jiànshè)方案》的重要实践。随着“浙江宁波舟山港(gǎng)”船籍港有关船舶登记的一系列政策陆续落地,宁波舟山港有望吸引国内外航运企业和(hé)船舶登记注册,推动各类航运要素集聚(jíjù),拉动投资、贸易等方面经济增长,并(bìng)带动船舶交易、航运金融、航运保险等航运服务业的快速发展,为浙江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贡献新力量。 作为浙江(zhèjiāng)自贸试验区首套国际船舶登记证书的(de)承接方,宁波远洋于1992年成立,2022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,多年(duōnián)来持续深化改革创新,综合实力显著提升(tíshēng),已成为浙江省内以集装箱运输为主、兼顾干散货运输的区域性航运龙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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