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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航司赚了44.7亿,飞机引进却降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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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航司赚了44.7亿,飞机引进却降速

去年航司赚了44.7亿,飞机引进却降速

上班路上,点开车(kāichē)来了查看车辆信息,却跳转到某(mǒu)电商购物平台;闲暇时间,点开微博刷新闻,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;点开得物购物时,却跳转到某社交视频(shìpín)平台……

近期,多家(duōjiā)社交平台上出现了(le)“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”的吐槽贴。记者调查发现,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,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(huàngdòng)或坐下时调整姿势(zīshì)都会触发跳转,“被迫”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。

跳转至付款界面,误触(wùchù)屏幕即遭扫脸支付

法治网记者测试发现,大量APP都(dōu)(dōu)有诸如此类的情况。为模拟用户日常生活情况,记者一边步行一边打开“车来了”APP,立马跳出开屏广告,下方配有“扭动或点击跳转至(zhì)详情页或第三方应用”的字样,右上角(yòushàngjiǎo)配有“跳过3”,即(jí)3秒后可跳过。几乎每次打开都会(huì)被直接跳转,甚至当记者坐在座位上打开时,大多数情况下仍是被跳转。

记者经测试发现,此类跳转(tiàozhuǎn)广告一般跳转到电商购物类APP较多,短视频及其他(tā)类型APP次之,部分APP的关闭(guānbì)按钮隐蔽难寻。同时,知名APP跳转广告出现频率较低,而一些APP则频繁出现。

据网友王图(tú)图(化名)爆料,某次她打开美图秀秀APP后,即跳转到某电商平台88vip付款(fùkuǎn)界面,由于一时(yīshí)没注意点了一下屏幕,因为此前扫脸支付的设置,直接就显示已经付款。

记者咨询(zīxún)其官方客服后得知,88vip在(zài)30天内只能退一次,超过3次退卡后将无法继续开通88vip。

法治网记者实测发现,这种扫脸支付误触的情况确实存在。记者尝试按照王图图爆料的情况进行试验,同样捕捉到了摇一摇广告跳转至某电商平台88vip的情况,如果着急(zháojí)返回(fǎnhuí)上一个App或一时不注意都可能会误触支付,尤其是(shì)设定人脸(rénliǎn)支付的用户。

网友:“人麻(rénmá)了,每天手机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”

法治网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,扫脸支付相关的(de)问题高达几千条投诉,其中不乏(bùfá)有此类误触情况。那么,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消费者应(yīng)如何维权?又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?

对此(duìcǐ),《法治日报》专家库成员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(héhuǒrén)马丽红(mǎlìhóng)律师分析指出,首先,从(cóng)法律上来说,合同成立需(xū)双方具有真实意思表示。若(ruò)跳转付款界面的设计存在误导性(如(rú)默认勾选、无显著取消选项),且扫脸支付未经二次确认,可能存在消费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,其合同效力存疑。其次,依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,平台需全面、真实、准确披露商品/服务信息。若跳转界面未明确提示付款性质(如未标注“立即支付”等字样),或存在技术性强制跳转,可能构成未履行告知(gàozhī)义务。

马丽红律师(lǜshī)提醒,消费者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需保存跳转过程录屏、付款前后界面截图等(děng)证据,证明平台(píngtái)界面设计存在(cúnzài)诱导性。若证明平台故意利用用户习惯(如扫脸支付快捷性)削弱其自主选择权,可(kě)(kě)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。建议消费者可先向平台投诉或向消协举报,若协商未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事实上,此类摇一摇跳转广告并不少见,社交媒体上,网友们对此多有(yǒu)讨论(tǎolùn)——“人麻了,每天(měitiān)手机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”“新型技术霸凌”“谁懂(dǒng),我奶奶的手机上有一群莫名其妙的APP”“摇一摇广告太烦了”“干什么都能跳转到XX”……

平台缘何痴迷(chīmí)“摇一摇”跳转?知情人士:提高曝光度

法治网记者注意到(dào)(dào),此前一个名为打工仔小张的博主,曾发视频专门吐槽摇一摇跳转广告,“刚过完国庆,又到了打开什么软件都会(huì)跳转到某电商平台的季节,打开微博(wēibó),听个音乐,刷个视频,任何(rènhé)你能想象的软件,它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,关键是我并没有想打开它,我想买东西(dōngxī)我自己会打开,我不会因为跳转到它才想起来买东西,这个推广费没必要。”

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,大多数人被跳转后并不会停留,下单的(de)(de)概率更是少之又少。网友王图(wángtú)图坦言,“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到之前的APP,而且(érqiě)感觉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你进去购物,就是增加跳转APP的点击量”。

既然下单的人少之又少,那“摇一摇”跳转的这类广告宣传为什么会被各大平台企业广泛(guǎngfàn)使用?为此花费的推广费有必要吗(ma)?

对此,某企业前运营从业者李丽(lǐlì)(化名)透露,“‘摇一摇’的投放成本很(hěn)低,微薄的成本就可以提高(tígāo)曝光,1000个人用软件(ruǎnjiàn)就有1000个人看见你(nǐ),哪怕100人停留了3分钟,10个人愿意买单对我来说都是好事。提高曝光是第一步,什么内容让人愿意停留是第二步。看得见才买得着,单纯做线下(xiànxià)靠口碑靠产品可以做得不错,但是线上就需要全方位曝光。”

对于相关(xiāngguān)曝光率与转化率的关系,李丽认为,商家(shāngjiā)选择这种转化率不高的推广模式,就是希望通过强密度推广刷“存在感”,曝光多了(le),看的人多了,下单的几率才会变大。

当记者问及(wènjí)商家是否会考虑此举会增加受众的厌恶(yànwù)情绪,李丽回应称,“这个不重要,就算举报,大不了就选择(xuǎnzé)关掉呗。有弊端,但可以忽略不计。”

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?律师:或涉多重(duōzhòng)违法!

针对企业为了提高曝光(bàoguāng)量,在众多APP投放大量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的行为,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(yǔ)法律研究中心主任(zhǔrèn)谢永江教授表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(shǐyòng)网络。以弹出等(děng)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,不得有(yǒu)设置障碍等行为。

“‘摇一摇’跳转广告往往让(ràng)用户(yònghù)难以避免误触,且关闭流程繁琐,难以实现一键关闭,反复(fǎnfù)弹出,不符合规定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和网络。”谢永江说。

记者在(zài)黑猫投诉平台(píngtái)搜索“摇一摇”跳转相关词汇,相关投诉达上百条。

今年4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(SDK)通报》显示(xiǎnshì),经(jīng)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,共发现52款APP及(jí)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,所涉问题包括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信息窗口无法关闭、信息窗口“乱(luàn)跳转”等。

法治网记者注意到,一些APP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(guǎnggào)往往还会标有文字提示(tíshì)——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。当真可以如此默认吗?

对此,马丽红律师表示,手机晃动通常并没有用户(yònghù)自主(zìzhǔ)意识(yìshí)的参与,并不能直接代表用户同意跳转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(bǎohùfǎ)的规定(guīdìng)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“摇一摇”跳转将(jiāng)用户无意识的物理动作(如(rú)步行晃动)曲解为“同意”,属于变相强制跳转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(zhōng)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,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“最小必要原则”,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通过误导、欺诈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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